临泉食品抽检,其中14家不合格!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第一季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活动抽检工作,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了抽样,现场共抽取餐饮环节食品580批次,其中16组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其余564组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现将不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置。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进行科学消费。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0558-65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临泉县第一季度餐饮环节抽检不合格汇总表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铝的残留量
本次抽检有8批次油炸面制品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本次抽检有3批次肉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二氧化硫残留量
本次抽检有3批次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四、亚硝酸盐
本次抽检有2批次肉制品(熟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肉制品加工中适当的加入亚硝酸盐能起到良好的发色和防腐作用,但如果使用不当如加入量过多、搅拌不均匀或者加工工艺不合理等等都可能会导致残留量过高,人食用后会引起中毒。人体中毒量为0.3-0.5g致死量为3g。餐饮环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